中國證券報 2019-03-05 07:14:53
近日,針對個人出租房屋,廣州市發(fā)布了適用普惠性稅收減免的政策。除廣州外,今年以來京滬深等城市均相繼啟動個人出租住房稅收減免模式,綜合征收率全線下調。自2016年底房地產調控以來,各地樓市一直處于“加稅”通道中。個人出租住房降租金稅,再加上租金抵扣個稅,彰顯樓市供給側導向的“結構性減稅”,力促租賃供求市場活躍。
圖片來源:攝圖網
2019年“新個稅法”實施以后,“租房抵個稅”在實踐中一度遇到“落地難”的尷尬,原因是租客以房租抵扣個稅時,需要房東及房屋信息,但房東擔心提交信息后或被征稅而拒絕配合。按個人所得稅法、房產稅暫行條例,租金收入須繳稅,但繳稅或變相抬高租金,而公共服務與租賃基本不掛鉤,導致征管難,租房不繳稅“存在但不合法”。因此,當前需要設計一個規(guī)則,即便租客最后承擔租金稅,也要比租客享受的抵扣紅利少,這樣租客還是受益者。
從北上廣深租金稅新政看,不管是稅率還是起征點,調整幅度都較大。事實上,這也是在向社會傳遞一個積極信號,有關部門大幅降低租金稅,意在降低租賃成本,特別是以“低稅率、高起點”打消出租方顧慮,鼓勵他們出租住房。因為即便由出租方承擔繳稅,稅負也很低。由承租方承擔稅負,考慮到個稅前抵扣,承租方也將受益,社會整體稅負進一步降低。
從筆者調研情況來看,如果承租租賃企業(yè)的房屋,租客可以公司房東的名義順利申報個稅抵扣,這是因為機構租賃服務收益納稅與個人抵扣完全隔離。筆者認為,結合租金稅新政和租房抵個稅,政策將從稅收角度培育和壯大機構租賃。進一步而言,機構租賃基于繳稅和服務租客的訴求,向轄區(qū)政府申報租客在教育、醫(yī)療、就業(yè)保障等公共服務上的基本權利訴求,這或許是踐行“租購并舉”住房新制度的可行路徑。目前,住房城鄉(xiāng)建設部確定的18個租賃試點城市,機構租賃的滲透率還不足20%,私人房東仍是租賃供給主體。因此,多地稅收優(yōu)惠出臺時機非常及時。
作為我國新住房制度重點的“租購并舉”,一攬子政策和措施將相繼“落地”和實施。再加上“租購同享”(公共服務)是租賃崛起的關鍵,租賃供應附加的基本公共服務將逐步完善。未來,除了抵扣個稅需要開具租賃備案證明外,承租方子女接受教育、住房公積金提取、居住證辦理、申請最低收入保障、創(chuàng)業(yè)注冊合法地址,或公司報銷租金等等也都要開具相關證明。因此,租金不繳稅“存在但不合法”的現(xiàn)象將漸趨減少,個稅新政和租金稅新政,都意在往這一方向進行引導。
此次多地的減稅措施有一個重要的背景,就是今年以來,針對中小企業(yè)、小微企業(yè)減稅的各項政策開始落地。財政部、國家稅務總局日前發(fā)布《關于實施小微企業(yè)普惠性稅收減免政策的通知》,對增值稅小規(guī)模納稅人可以在50%的稅額幅度內,減征城市維護建設稅、房產稅等“六稅兩費”,個人出租房屋所有人也因此受惠。
國家稅務總局信息顯示,目前全國31個省、自治區(qū)、直轄市均已明確小微企業(yè)“六稅兩費”按50%幅度頂格減征。因此,北京和深圳對于月租金10萬元以下的綜合征收率,從5%降至2.5%,適用的就是上述小微企業(yè)稅費減半的政策。事實上,近年來隨著“大眾創(chuàng)業(yè)、萬眾創(chuàng)新”的推進,互聯(lián)網、創(chuàng)意文化等相關新興行業(yè)蓬勃興起,辦公空間需求相對靈活,遠程辦公也開始興起。為了降低租賃成本,租房(住房)創(chuàng)業(yè)很普遍。所以,此次“個人出租房屋”減稅,一大批中小微企業(yè)將受益,特別是初創(chuàng)型的中小企業(yè),租金等前期投入成本的降低至關重要。
此外,員工住房成本的降低,某種程度上也是企業(yè)用工成本的降低,這是“降成本”改革接地氣的體現(xiàn)。畢竟,現(xiàn)在租房成本是年輕員工、剛入職員工的最大成本支出。租住成本一旦降低,不僅有助于城市和企業(yè)招錄和留住更多的員工,而且員工漲薪、跳槽的訴求也會進一步降低。在解決居住的顧慮后,員工全力投入工作的熱情也會更高。因此,連同之前著力解決的融資難題、減稅降費、降低網費、公租房建設、打造創(chuàng)業(yè)空間等,出租住房“減稅”也是這一攬子“降成本”措施的組成部分,由此合力推進“降成本”結構性改革。
文章來源:中國證券報 作者:李宇嘉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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